第(2/3)页 立马有人反驳。 “啊对对对,我们就是没素质。” “那你去告吧!” “对这种垃圾就是要让他社死!” “你们.你们简直无可救药。” “呵呵.这就是东国的年青一代。” “你们这一代人真的是完了!” 陈远家。 陈远这会儿刚洗漱完,准备跟床上睡觉呢。 工作群里闹翻天。 韩佳女@陈远道:“你快去看看吧,网上吵翻天了!” 陈远纳闷:“怎么了?!” 鸡哥不忿道:“还能怎么,就那群公知在作祟呗,还有意把这事儿往你身上攀扯呢。” 陈远点开微博。 然后就瞧见微博热搜上一连串全是骂架的。 《南京照相馆宣发引争议》 《南京照相馆导演陈远当众侮辱他人,应当被起诉!》 《陈远涉嫌引导网暴,或将面临行政违法和民事责任赔偿!》 陈远看笑了。 这五十万还真发力了。 这才多大一会儿,就这么多黑自己的帖子?! 其中还有一名律师大V,在哪儿有模有样的给人科普: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” “陈远当众侮辱他人,导致他人名誉受损,应当主动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,并停止侵害。” “此外再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 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” “从刑事责任层面” 引经据典,恨不得当场把陈远给送进去。 下面还有一堆人认同呢。 “陈远就一法盲!” “要我说,让老杨直接起诉陈远得了,再告他教唆水军网暴!” “哈哈哈陈远不说话了!这是怕了吧。” 就在一众公知自以为占据上风时。 陈远只在自己的微博上更新了一条微博还击。 “SB!” 言简意赅。 但却侮辱性极强。 “哈哈哈” “攻击性不够强啊陈远老师!” “傻逼可能是真傻,但这群王八蛋是真的坏!” “这群王八蛋就该滚出东国去。” 下面是粉丝们的评论跟支持的声音。 韩佳女等人也挺无语。 这位还真是有够少年意气,都挣这么多钱大老板,还跟个愣头青似的,自个儿在前边冲锋陷阵呢。 不过陈远这样冲锋陷阵也有好处,那就是《南京照相馆》的关注度,瞬间拔高到一个极高层次。 与此同时。 斯文败类跟公知群体们联名要报jin。 结果却被告知,证据不足,不予立案、 “怎么回事儿啊?!你们,这还证据不足吗?!” “陈远要不引导,这些人能这么团结?!” “我看你们就是在包庇陈远!” 帽子叔叔理都懒得理这群软骨生物。 一晃第二天了。 第(2/3)页